农民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来源:法务网 时间: 2023-08-15 05:59:35
一、
农民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农民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农村土地使用权继承的方式为继承人与发包人进行协商签订承包协议,继承人进行生产收益,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相关资料图)
二、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有:
1.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土地估价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估价方法之一,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基本估价方法。
2.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又称收益法、收益资本化法、地租资本化法等。是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3.成本逼近法: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在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的价格的方法。
4.剩余法:剩余法又称假设开发法,是在预计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息、利润和税收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5.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通过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的分析,对各城镇已公布的同类用途同级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估算待估宗地客观价格方法。
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如下:
1.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
2.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找法网提醒您,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的,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